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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并作出一系列部署。这是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全方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大战略安排,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对于有效应对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推动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备极其重大战略意义。

  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是推动高水平发展的迫切需要。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一个任务。我们国家的经济总量多年稳居世界第二位,正处于要素驱动型增长向创新驱动型增长转换的关键时期,稳增长、防风险任务十分艰巨。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已成为推动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基础。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迫切地需要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优化保障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的机制,着力破除制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体制机制障碍,确保国民经济在持续健康发展中实现动力转换。

  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科学高效的宏观经济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也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推进宏观调控体系和调控能力的现代化。完善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聚焦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政策协同,依托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有助于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国家经济治理效能。

  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仍然存在,区域、城乡、行业间收入差距较为明显,生态承载压力较大。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需要不断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打好宏观经济治理“组合拳”。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既需以总量政策驱动经济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也需以结构性政策完善收入分配,促进共同富裕;更需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兼顾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着力实现经济包容性绿色增长。这有利于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是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战略举措。习指出,“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我们既要保持战略定力,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又要增强忧患意识,未雨绸缪,精准研判、妥善应对经济领域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能够形成有效的改革“提前量”,为风险冲击提供“缓冲区”,依托宏观经济治理水平的提升应对各类重大经济风险挑战。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不仅能实现科学应变,灵活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经济运行产生的内部波动性风险与外部输入性冲击,转危为安,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能促进主动求变,挖掘潜在发展机遇,化危为机,为逆境中的经济增长提供新引擎。

  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宏观调控,我国宏观调控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体制基础,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将关注点从单维度“调控”转向多维度“治理”,实现从单项调控政策的“点状突破”向政策治理体系“集成发力”的转型升级。调控目标既包含了经济增长、价格稳定、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等四大传统目标,也对经济发展的平衡性、安全性提出了要求。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紧密配合,目标优化、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要求实现政策实施精准有效。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要求制定和实施政策必须更加科学精准、提质增效,最大化发挥政策效能。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长期与短期、周期性与结构性之间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需要形成总量调控与结构性调控之间的政策联动,着力推进定向调控,在扩大国内需求、增强地方政府财力以及核心技术研发等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精准施策,推动“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发展转变;需要强化长期与短期调控之间的协同互补,把握宏观调控时、度、效,加强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需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需求牵引供给、以供给创造需求,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有效应对需求升级或供给冲击导致的长期性经济波动,提升宏观经济韧性。

  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要求推动政策结构协同优化。完善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体现在政策分工的明晰合理以及政策功能的协同优化。当前,财税、金融、就业、产业、区域、生态等宏观经济治理政策的协调配套与治理结构仍需加强完善。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必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形成“国家、区域”多层次、“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多领域经济治理协调机制,持续优化宏观经济治理政策框架,着力完善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力求以重点带动全盘、以重点政策突破推动宏观政策整体协同。

  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要求强化政策目标导向一致。当前,统筹国民经济发展目标,推动各领域各方面经济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增强宏观经济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防止不同政策各行其是、一盘散沙乃至相互掣肘,已成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既要求总量政策工具之间、总量政策与结构政策之间目标一致,也要求从全局性与系统性出发,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等多重治理目标间的动态平衡。必须将经济政策与非经济政策同时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兼顾宏观经济治理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效果,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更好适应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围绕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必须在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着力增强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

  突出顶层设计,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一是健全规划体系及其衔接机制。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增强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实施支撑作用。以构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为第一个任务,实现各级各类规划各司其职、规范有序;加快完善保障规划衔接落实的有效机制,强化上位规划、下级规划贯通一致,加强不同专项规划的横向协同。健全国际宏观政策协调机制,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机制,全面深度参与世贸组织改革,优化开放合作环境;加快建设贸易强国,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抓手,提升国际分工地位,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充分的利用好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化平台,强化成员间团结协作,推动制定更为公平合理、更自由便利的国际经贸规则,推进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优化宏观调控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重大战略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通过优化各类增量资源配置,支持“卡脖子”技术关键领域和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发展;依托存量结构调整,逐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驱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夯实治理基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健全适应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财税制度,强化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一是健全预算制度。在事前阶段,强化对预算编制和财政政策的宏观指导,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在事中及事后阶段,统一预算分配权,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与规范性。二是优化税制结构。健全有利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数字化的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型业态,以及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制定与其发展特点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及支持机制。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因地制宜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明晰政府作用边界,克服错位、越位等现象,营造更加公平、更具活力的市场环境。三是提升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上的水准。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防止地方政府无序举债搞建设,构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督管理体系,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优化资源配置,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为推动金融领域持续创新,提升金融系统开放度,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缓解金融资源错配扭曲,必须坚定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一是提升政府金融监督管理水平。在法制建设层面,研究制定金融法,实现金融监督管理有法可依;在银行体系方面,以完善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在政府职能方面,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统筹协调把关作用,坚持既管合法更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依法约束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二是完善金融市场机制。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长期资金市场功能,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坚持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丰富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领域金融理财产品与服务,拓宽股权融资渠道,为科技型公司可以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支持做强制造业;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三是以金融高水平发展赋能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构建。在国内循环层面,为产业科学技术创新与补链强链等重点领域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效能;在国际循环层面,持续推动外汇市场改革发展,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不仅通过完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外资结构,提升境外投资者质量,而且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构建自主可控的跨境支付体系;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发展离岸金融市场,并加大对共建“一带一路”的金融支持,热情参加国际金融治理。

  坚持统筹兼顾,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区域协调发展是推动高水平发展的关键支撑,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一是完善区域一体化协调机制。树牢全国一盘棋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一方面,应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扩展深海空天、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新赛道,增强区域未来发展潜能,形成区域经济高水平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健全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快速推进现代化的制度和政策体系。探索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深化东中西部产业协作,着力打破地区分割,推进区域发展的策略在区域内深化实施和区域间联动融合发展,增强整体经济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与可持续性。二是构建跨域要素流动体系。聚焦区域增长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发挥区域重大战略对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引领,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动力源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溢出至其他经济区域,打破要素流动壁垒,实现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驱动全域新质生产力实质性提升;完善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的协作机制,推动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依托重点城市群与都市圈建设深化,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实现区域经济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